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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长春中小学生入学网上报名:5月1日至15日
2013-04-12
关注掌上高考

  长春市教育局日前召开了“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做好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部署会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长春市中小学生入学工作即将展开,5月1日—15日适龄儿童、少年可登陆“长春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入学采取“网上报名、电脑派送”的办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对原有实行电脑派位分配公办学位的学校,继续按原办法执行。

  招生对象

  2013年长春市中小学生入学招生对象为:

  小学招生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长春市居住证,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长春市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段中小学生招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免试就近”、“两个一致”的原则。

  “政府主导”:政府确保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明确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不得拒收本学区内具有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公办学校不允许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并违规收费。

  “免试就近”: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录取学生。

  “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相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后,依据身份证号,公安部门将确认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地址,再由电脑程序软件根据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确认的户籍地址进行学区派送,以此最大限度地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入学,维护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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