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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秋季深圳盐田区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2015-03-30
盐田区教育局
关注掌上高考

  盐田区2015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一、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深圳市政府“1+5”文件规定入学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盐田区内有合法住房的儿童;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招生办法(温馨提醒:今年招生办法与往年有所变化,敬请仔细研读。)

  (一)盐田外语学校招生办法

  申报盐田外语学校的申请人分为三类: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Ⅱ类为盐田区其它片区生源;Ⅲ类为盐田外语小学(不含东和分校)直升生。盐田外语学校接收Ⅲ类直升,剩余学位招生办法如下:

  1.Ⅰ类:约30%,面向梅沙片生源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该片生源不足30%,多出的学位与其它70%一并面向全区招生。(说明:按政策延续性原则,2015年秋季招生,若梅沙片区购房户申请人超过剩余学位30%的名额,招生比例按实际需求提高。)梅沙片区因积分不够未能取得学位的,申请盐港中学学位。

  2.Ⅱ类:约70%,面向全区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说明:截至2015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一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学位,不认可合租房。2015年秋季学位申请,盐田外语学校学区租房认可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不认可合租房。购房时间截止至网上报名开始的前一天。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6年和2017年外中秋季学位申请,学区租房认可时间分别为两年以上和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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